对“租用儿童盗窃”应做好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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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日报》报道,1年4个月时间里,上海警方抓获150名“租用儿童盗窃”或亲自盗窃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她们均来自湖南道县和江永县。据当地群众介绍,这种现象存在已久,近年来逐步形成了产业链。
一些犯罪团伙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教唆其偷窃,此前亦曾曝光过。但上海此次查获的“租用儿童盗窃”案中,却有很多让人心惊的新情况:一是,一些犯罪嫌疑人本身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很难及时给予法律处罚;二是,被控制的孩子低龄化,10岁以下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7岁以下约占60%;三是,“租用儿童盗窃”呈现出地域化特点。
对“租用儿童盗窃”,必须加大法律处罚力度,让指使者被依法追责。基于产业链滋生地较集中,当地理应构建外流犯罪防控机制,就像福建安溪打击当地电信诈骗那样。但在孩子一端做好监护工作,也不可或缺:十岁以下的孩子本该接受义务教育,却被唆使行窃。有的孩子还被5万元一年租出去,背后的监护失职很明显。这也关乎源头管控问题:保护好未成年人,让其不至于脱离法定监护、辍学等,也是对此类犯罪的阻截。
□刘鹏(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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