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 逐级督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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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纪检监察四室说明一下北陈集镇三友村会计谌立井案件还未结案的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近日,江苏省灌南县纪委副书记于祥华召开工作会议,责令有关单位说明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未查结原因。
" 因为该案涉及的一个证人外出务工未能进行谈话,在证据上得不到相互印证,致使案件未能结案。经过调查组多次走访,仍未能获得该证人的联系方式,目前已请求派出所协助,下一步,将重点对该村周围的包工头进行走访,确保一周内完成谈话。"四室负责人于扬表示。
为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今年以来,江苏省灌南县纪委推行"四级督办",确保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全部按期查结。该县纪委每周对信访举报受理、巡察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移交核查,告知承办单位查结期限,进行登记,并规定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管室进行全程督办。对问题线索核查进展缓慢的,按照30日、40日和50日期限,分别由县纪委分管常委、副书记和书记进行再督办。同时,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案制,对延长调查期限的案件,要求包案常委和承办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已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进行督办5件次。(夏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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