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又是半夜出消息,新房本三个月内不能申请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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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拿全款的清房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按揭贷:房屋交易过户之前可以申请的买房贷款。过户到买家名下以后再抵押登记放款。
317新政后,很多人准备全款买房,再去银行申请抵押贷。但是昨天晚上11点接到一条信息:
抵押物产证登记日期距离贷款受理日期(以新零售信贷系统提交日期为准)3个月以内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举例:
今天是3月22日,如果想拿清房申请抵押贷,房产证发证日期需要是2016年12月22日之前。不满三个月的需要等到满三个月才能申请抵押贷。
授信(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调整至最长25年(含25年)——也就是说中信银行的抵押消费贷、抵押经营贷、中信二抵都从30年变更为最长25年。
刚才和几家银行的贷款经理联系,有的银行刚收到消息,有的还不知道。具体操作细则都不知道,所以能不能在房本不满三个月的时候开始审批,审批通过后再等房本满三个月做抵押登记现在是不确定的。
以下是官方说辞:
加强贷后管理,严格执行外部监管政策及产品政策,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符合监管规定的借款人指定用途,严禁贷款资金违规使用或挪用。新受理贷款及已上报贷款均按此政策要求执行,2017/3/22日起开始执行。
看来政府这次是铁了心要去杠杆降房价,如果这次政策调整效果不明显,很可能会持续打压贷款投放,本来抵押贷和信用贷就有擦边球的性质,想规范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下图是群友聊天的截图,各种信用贷其实就是首付贷的替代品,也有可能受影响。
插播一个房管局的信息:
公司名下的房产不能做买卖了,18号建委已经封盘了,现在均做不了网签了。建委在重整系统,系统整理完毕再做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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