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多收5万跟踪:“优惠”子虚乌有,物价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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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月21日),《关注》报道了观潮路附近一个楼盘的16号楼开盘,销售人员却通知想买房的人,必须要额外缴纳5万元的居间服务费才能参与摇号买房,引发了大家不满,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摇号过程中,还出现了同号多次出现的情况,导致摇号被大家叫停。那么,这家开发商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明显不合理的方式来进行销售呢?今天,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这家楼盘销售处,一位负责人承认,昨天下午的摇号确出现了错误,但他们是委托第三方进行摇号,自己也是受害者。目前,他们已经对不愿再买房的客户进行了退款处理。既然是自己开发并销售的房产,为何让另外一家公司收取五万元的居间服务费的问题,对方却予以回避。
负责人只是说,首先开盘的方式,他们作为开发商已经公开了,秉承客户完全自愿的原则,然后选择第三方公司推荐以后,享受第三方的优惠,这个也跟客户讲了,在认购合同的标价上已经体现出来了。并且对方还一再强调,即使额外缴纳五万元,这样的优惠力度仍比正常价格要便宜。买到房子的客户已经享受了相应的优惠,客户也已经都接受了,如果不缴纳这个钱,可以以正常价格买。
那么,情况真的如对方所说的那样吗?下午3点,扬州市物价部门针对此事上门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对方所声称的优惠力度根本子虚乌有。昨天开盘的16号楼502室总面积在128.88平方,客户认购的总房价为136万4千5百零7元,再加上5万元的居间服务费,一共为141万4千5百零7元,比规定的商品住房备案价格141万4千4百5十8元多出了49元。在对方另外提供的两套认购合同可以看出,这两份认购合同的总价格只优惠不到100元。那么,之前销售方一直声称的独家优惠又在哪里呢?对此,销售方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随后,市物价部门现场下发了行政执法提醒函,责令该开发商立刻停止继续收取居间服务费的行为,市物价部门表示,不管开发商企业采取何种销售方式,消费者所缴纳用来购房的费用均不得超过商品住房备案的价格。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顾应春说,以这种优惠为名提供居间服务,其实并没有让购房人享受到真正的优惠,要求公司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整改,企业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要严格遵守“一价清”的规定,按照既定价格来销售商品房。
消息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新媒编辑丨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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