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伪金融创新逃避监管进行套利 要加以限制规范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今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2017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中表示,最近几年,金融创新日新月异,有资本工具的创新,有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有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还产生了很多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业务,影子银行快速发展,体系外金融野蛮生长。一方面,这些创新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增强银行体系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提升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金融风险和金融乱像,给我们的金融体系、银行体系安全稳定带来一定的冲击甚至是威胁。

王兆星认为,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金融消费者、风险可控和受到有效监管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足,表现在有助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中国金融由大国变成强国等方面的金融创新仍然不足。一些伪金融创新、假金融创新、非良性金融创新,逃避监管进行套利,带来金融风险扩大、金融自我循环、脱实向虚和金融自身的泡沫,对这些创新要加以限制和规范。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

发言全文如下: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我代表中国银监会,特别是代表郭树清主席对我们金融学会学术年会,也是金融论坛年会的成功举办致以热烈的祝贺。

银行监管始终面临非常重大的挑战,如何处理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支持金融创新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是两个重要方面。具体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问题:一是目前金融创新是否已经过度,还是严重不足和严重滞后?二是在当前更加强调防范金融风险的背景下,要不要继续支持和继续推进金融创新?三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未来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在哪里?四是银行监管部门在金融创新过程的角色和职责是什么?

针对以上四个问题,我谈一谈自己的理解。

第一个问题,目前金融创新是不是已经过度?还是仍然严重滞后、仍然有很大的空间?最近几年,金融创新日新月异,有资本工具的创新,有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有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还产生了很多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业务,影子银行快速发展,体系外金融野蛮生长。一方面,这些创新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增强银行体系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提升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金融风险和金融乱像,给我们的金融体系、银行体系安全稳定带来一定的冲击甚至是威胁。我认为,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金融消费者、风险可控和受到有效监管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足,表现在有助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中国金融由大国变成强国等方面的金融创新仍然不足。一些伪金融创新、假金融创新、非良性金融创新,逃避监管进行套利,带来金融风险扩大、金融自我循环、脱实向虚和金融自身的泡沫,对这些创新要加以限制和规范。

第二个问题,我认为,在防范金融风险更加重要的背景下,我们应该继续大力推进金融创新,鼓励和发展金融创新,提升经济、金融乃至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有益于提升对实体经济服务能力和改进金融消费者服务质量水平的创新。对有利于银行自身规避风险、管控风险和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的金融创新,必须给予大力推进。为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创新驱动水平,成为创新型国家,需要银行创新和整个金融业创新。"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制造业走向中高端,需要中高端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同样,发展绿色经济、发展普惠金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支持"三农"等等,都需要银行业在传统的服务方式、传统的服务体系以及传统的业务工具手段基础上进行不断创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补齐供给侧所存在的短板,以及金融本身服务的短板,更需要进一步创新。

第三个问题,如何判断当今和未来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方向和重点?首先,要不断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不断改进和提升对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投资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次,为了更好防范金融风险,需要更加先进、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金融方式、金融模型以及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再次,金融创新应该服务和支持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有利于发展绿色经济、普惠金融,改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以及对"三农"更好的服务和支持。此外,要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力和在金融全球化过程当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也需要银行业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中国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

第四个问题,银行监管者的角色和职责如何定位?我们要判断和识别哪些是有益的、良性的金融创新,哪些是我们真正所需要和期待的金融创新,而哪些是伪创新、假创新和非良性的创新。作为银行监管者,首先,要加强和补齐金融监管制度和规则的短板,填补金融规则、制度、标准的空白,使所有的金融活动、金融风险都在金融规则和制度的监管范围内。其次,银监会要加强和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人民银行的沟通和协调,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信息有效共享,消除监管真空和监管空白。再次,要确保金融机构的创新风险可控,对所有金融活动过程当中的风险及时识别、及时判断、及时评估、及时控制和有效防范。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体系、机制、手段、工具。从董事会到管理层都必须要对金融风险有效识别和管控。此外,银行监管部门必须能够及时、有效识别评估各类金融活动、各类金融业务、各种金融创新所可能形成的风险,然后有针对性地要求银行增强对这些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提高拨备、增加资本等。同时,监管部门要对金融机构进行穿透式的监管。

当然,银行面临的风险也会来自于国际,要对国际风险及时监管,加强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分享。

总之,金融监管部门的共同目标就是加强协作、加强分享、提高透明度,使所有的金融风险都在有效的防控和有效的监管之下,在支持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使银行业更加安全、更加健康。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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