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惩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

中新社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 赵建华)罚金、书面检查、撤职,违法违规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地方政府,遭到中国官方惩处。

中国财政部官网24日发布两文:《银监会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积极配合开展政府债务监督》、《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债务风险,依法处理个别区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据上述两文介绍,2017年1月,中国财政部分别向中国银监会、重庆市反映了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提供融资、个别区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中国银监会、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反映问题。银监会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责令相关金融机构限期整改,对部分金融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和问责。重庆市政府要求,对黔江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银监会、重庆市分别于近期及时反馈整改和处理结果。

在此次问责中,对江苏金融租赁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分别处以行政处罚3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新都桂城村镇银行处以行政处罚20万元,对该行行长处以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暂停新都桂城村镇银行所有市场准入申请;下调新都桂城村镇银行2016年监管评级级次和档次,将其列为2017年现场检查重点对象;对行长等有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4万元。

在此次问责中,重庆市黔江区政府、黔江区财政局等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鸿业集团、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融资平台公司有关负责人分别被批评教育、党内警告、行政撤职。有的还被免职并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责成黔江区政府向重庆市政府书面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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