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的方法和条件!

在去年,人社部召开会议,决定对公益二类中的高校和公立医院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削减目前过多的事业单位编制。很多人在看到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后,把目光看向了公务员。有的人在事业单位已经工作了不少年头了,如果现在转公务员编制是否可行呢?事业单位编制转为公务员有哪些条件限制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普及一下。

要弄懂这个问题,先要了解一下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的区别。

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规定,国家行政机构(即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各职能管理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国家权力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也有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事业编制是辅助编制,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多指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防疫站、海事局、公办干休所、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队、卫生局下属防疫站等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公立医院、公立大学、日报社等等。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属培训中心、从事应用性研究和开发的科研单位、政府直属印刷所等等,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将逐步改制成企业。

现在的政府机关有部分人是公务员编制,部分人是事业编制。公务员编制是要中央编制委审批才有的,一般单位名额都是固定的,除了每年报计划,公开招考公务员以外,不能随意增加。但是由于政府机关的业务量增加,又没有公务员编制,于是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在国家人事部不备案,不挂名,工资由单位自己或者地方财政供养。政府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只有领导(副处以上或者少量正科)是公务员编制,其他人都是事业编制或者是合同工。

所以,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编制是没法直接转为公务员编制的,如果想要转为公务员编制,有下面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参加省级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级公务员招考,主要岗位设置在乡镇,部分岗位为公安干警、法院、检察院岗位等。如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要去参考,工作年限务必要超过1年。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较广泛,主要是技术岗位居多,海关、边检等岗位较多,部委文秘岗位也不少。

第二种方法: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公选)

有时,根据工作需要,地级市或者县政府会面向本地区或者全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或副科工作岗位(储备干部)。这类考试要求报考人员最少具备3年工作经验,年龄也有具体要求,总体来说,要求很严格。(比如五年一次的乡镇换届,全国很多地方都面向县直机关、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开展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选,不少事业编制干部由此进入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行列,不仅编制解决了,而且直接提拔为副科级领导,为这些兄弟姐妹点赞!)

第三种方法:破格提拔的情况(要努力争取)

原则上事业编制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但如果某个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特别突出、年度考核连续都是优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见的有,某单位引进高科技紧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为副科级干部等。不过这类情况很少见,而且对人的要求特别高。

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法就不说了,这里给大家主要说一下第一种方法的条件。如果你想转为公务员,那就要参加公务员的考试,参加公务员考试有哪些条件呢?

资格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国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不能报考人员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政治要求

2013年,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正在走向规范化,从传统上讲,它依然属于党政干部职业道德范畴内,但某些方面已经具有自己的特色,国家公务人员直接从事国家某项公务活动,其行为代表国家的法律工条例,因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首先就是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必须具备与其承担的公务活动相适应的知识和素质,才能保证良好地处理和解决公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保持高效率;要有严格的党性意识和政策水平,不徇私舞弊,把国家赋予的权力与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统一起来。

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对政治面貌中“党员”条件要求降低,在招考的13797人中,只有不到20%的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要求党员的职位甚至不到10%。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对政治面貌中“党员”条件要求有所提高,30%的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在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9.18%的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13.24%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专业要求

根据具体职位不同,对专业上的要求也会有所限制,这也是考生在具体报考时所要“对号入座”的其中一项。专业要求历来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考生遇到的具体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现象,在这里给考生一些建议:

有些考生的认为自己的专业和招考职位非常类似,但其实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专业的要求非常严谨,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文件,详细叙述了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

不同的招考机关对于专业的具体要求不同,比如同样要求新闻类专业,对于摄影、编辑、出版、广告这种类似专业,有的招考机关就认可,有的招考机关就不认可。对与这种容易出现歧义的问题,考生一定要打电话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具体咨询,得到官方的明确说法。此外,考生在填写专业名称时一定注意和学历证明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如果考生在报考时稍不留神,填的有所偏差,那么在初审时就会面临通不过的情况。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在这点上很大程度上是考生是否细心的一种表现。

基层工作经验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在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小编着重提醒考生,了解自身情况更为重要,适合自己的一向都是最好的,切不可眼高手低,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职位,这样只会离公务员的梦想越来越远。所以,考生务必从从实际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要输在公务员的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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