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市十一中学区:"十不准"一出"好教风"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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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牡丹江市十一中学区积极开展"服务人民群众,创建满意学校"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各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开创了"新局面"。学区严格执行教育局阳光分班、排座的政策,保证每一名学生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对待,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严查教师利用节假日或双休日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及家教的不良现象;严查教师向学生推销各种学习资料,切实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严查教师擅自立项收费,以社会监督、家长监督的形式进行。在醒目的地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进行监督管理,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强化教师管理,强化师德教育、师德宣传。健全师德考核制度,每年都同教师签订师德责任状和教师十不准责任书,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在职称评聘、先优评选方面实行师德违规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组织师德报告会、师德论坛等活动,倡导教师学习先优教师的事迹,增强自身的师德修养;严查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有效地端正了教师的教风与行风,树立了良好的人文氛围。学区推进了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对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实现民主决策和全面公开。认真推行学区办事公开制度。每学期组织教师代表清理学区财务,并及时公示。有效地规范学区事务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认真落实了国家教育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惠民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政策。学区组织了爱心助学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孩子能顺利进校学习,让贫困家庭和单亲家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暧。
创建活动的持续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学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学区工作获得了全社会广泛的认可。学区先后获得牡丹江市文明单位、牡丹江市五一劳动奖状、教育系统标兵单位、关心下一代先进单位、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先进单位、信访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公信力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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